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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暂停专利优先审查、专利预审服务
发布时间:2023-1-10 17:15:22 308人看过 字号:大 中 小
01
关于暂停办理北京市专利申请优先审查推荐业务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申请人: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专利业务办理系统”上线的通知》,决定“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将于2023年1月11日开通,1月9日至26日对相关系统进行升级。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工作要求,自2023年1月10日17时起,我局将暂停北京市专利申请优先审查推荐业务线上及纸件办理,停止“北京市专利申请优先审查推荐业务电子平台”服务,以避免各相关单位和申请人在新旧系统重复提交推荐申请。自1月26日8时起,通过“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业务办理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完善了用户注册信息的用户可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网页版办理专利申请优先审查推荐申请。
由此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暂停业务办理期间,相关问题可拨打010-62544288-860电话咨询。
特此通知。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23年1月9日
02
关于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和检索系统升级的通知
为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和检索系统智能化升级,确保上海市浦东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浦东中心”)快速审查相关业务在新系统中稳定运行,特通知如下。
一、 备案申请材料格式
即日起,企事业单位向浦东中心提交备案申请初审通过后,除提交纸质材料外,需同时提交一份PDF格式的电子文本。
二、 预审案件材料格式
即日起,具备备案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向浦东中心提交预审案件材料时,除原有的XML格式外,需同时提交一份PDF格式的电子文本。
三、 专利申请
2023年1月10日起,预审合格的专利申请需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开通的“专利业务办理系统”提交,原有的“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将停止使用,具体请参见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关于“专利业务办理系统”上线的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3年1月9日
03
关于“专利业务办理系统”上线期间专利预审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上线工作(详见:https://www.cnipa.gov.cn/art/2023/1/3/art_3123_181212.html),佛山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现对专利预审相关工作做如下安排:
1、2023年1月11日12点-18点停止预审管理平台预审案件提交端的预审案件提交服务,期间预审案件提交端的其余功能及预审审查端所有功能仍可正常使用;
2、2023年1月11日18点-12日8点预审管理平台进行系统升级维护,期间预审案件提交端及预审审查端所有功能将停止服务;
3、2023年1月12日8点恢复预审管理平台服务,系统接收的案件为“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导出的案卷,不再接收CPC客户端导出的案卷;
4、申请主体2023年1月12日至1月25日期间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申请的预审案件,将于1月26日后完成预审打标。
其他未尽事宜,请大家关注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专利业务办理系统”上线相关通知公告,并做好相关工作安排,咨询电话:0757-82212330-1。
特此通知。
佛山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3年1月10日
04
05
关于暂时调整专利快速预审业务办理时间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期将启用新的专利审查系统,新旧系统切换期间无法对专利快速预审案件进行正常预审打标,为保障专利快速预审业务正常开展,现做出以下安排:
1、2023年1月7日至2023年1月11日期间,暂时关闭预审案件提交系统的“预审申请”功能,备案主体/代理机构将无法提交专利快速预审申请。
2、请已预审通过案件的申请人/联系人,务必于2023年1月11日前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提交申请,完成缴费并将申请号、缴费(截图)信息提交至保护中心预审管理平台。
3、2023年1月12日至1月25日期间,预审通过的案件需在2023年1月26日新专利审查系统上线后进行预审打标。
4、2023年1月26日之后,所有专利预审业务正常开展。
5、新旧系统切换期间,“备案申请”功能正常开放,正常接收备案申请。
特此通知。
广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3年1月6日
06
关于暂停专利预审服务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因国家知识产权局系统升级,淄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于1月9日(下周一)起暂停预审业务,预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淄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3年1月6日
07
山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开启2023年度专利预审服务预约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山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于1月6日起开启2023年专利预审服务预约,本年度专利预审服务按月预约。各相关单位可1月6日起在山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官网(http://www.sxippc.com/)登录进行1月份专利预审服务预约。请各相关单位按照各自案件进展实际情况合理安排预约时间,无正当理由造成爽约,将纳入信用考核,影响今后预约额度及正常预约。
特此通知。
咨询电话:0351-7030281
山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3年1月5日
08
关于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上线做好专利预审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上线工作(详见:https://www.cnipa.gov.cn/art/2023/1/3/art_3123_181212.html),现对昆明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预审工作做如下安排:
2023年1月10日-1月11日,停止预审案件提交端的预审案件提交服务;2023年1月12日9点恢复预审管理平台预审案件提交系统服务,系统接收的案件为“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导出的案卷,不再接收CPC客户端导出的案卷。
申请主体2023年1月12日至1月25日期间提交至昆明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预审管理平台预审案件提交系统的备案请求、预审案件快速审查请求将于1月26日后完成预审打标。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0871-68061154
昆明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3年1月10日
09
关于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上线做好专利预审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备案单位、专利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专利审查质量和效率,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于2023年1月11日开通“专利业务办理系统”,整合优化专利电子申请、专利缴费信息网上补充及管理、专利事务服务、PCT国际专利申请、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等多个业务系统,并于2023年1月10日至26日对相关系统进行升级。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作部署,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将同步更新预审系统配置,现将系统升级期间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预约提交日
预约提交日为1月11日(含)后的案件,预审系统将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要求同步调整申请文件格式解析,预审案件提交方式保持不变。
(二)预审合格日
1、预审合格日在1月11日前
预审合格日在1月11日前的预审案件,应于预审合格日当天进行专利申请,并于《受理通知书》发文日当天进行缴费并上传缴费凭证。
2、预审合格日为1月11日(含)后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作安排,预审合格日在1月11日(含)后预审案件将于1月26日起陆续发出《受理通知书》,收到受理通知书后应及时缴费并反馈申请号,同时根据新系统要求提交相关复核材料,我中心对符合加快条件的予以打标加快,并发出《进入快速审查通知书》。
请各备案单位、专利代理机构认真做好预审案件流程管理,持续关注案件进度,按具体案件预审意见要求及时完成案件答复、正式申请、缴费信息反馈等工作。相关预审案件如有不明事项,请主动与我中心快速审查部联系。
联系人:邹逸丰,027-65697663
刘若雪,027-65697653。
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3年1月9日